(買房后戶口如何從單位集體戶口中遷出)
膠東在線消息近日,問題編號為的網友留言咨詢:我是芝罘區(qū)內的單位集體戶口,現在我想從單位的集體戶口遷出到我現在所住的房子里(在芝罘區(qū)內),房子現在已辦出了不動產證,請問戶籍遷移的程序怎樣的?需要哪些材料?
煙臺市公安局對此回復:您好!來信收悉。對于您來信中咨詢的情況,現回復如下:請您攜帶遷移人的單位集體戶口簿(必須有索引頁、本人戶口內頁)、身份證;房產證明和購房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遷移家庭成員的攜帶《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特此回復,感謝您對煙臺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掃描上面二維碼,微信咨詢
落戶咨詢熱線:133-7767-2635
咨詢熱線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