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戶口不在拆遷地有影響嗎?)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戶口不在拆遷地有影響嗎?答案是:沒有太大影響。因為我們常在各拆遷政策條例上看到的被征收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對象)認定方式是,根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拆遷地不動產權證明(房產證、宅基地確權證書)來確定是否為合法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對象。
但是農村房屋拆遷比較特殊,因為在農村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雖然戶口不在村集體,但是繼承了房子和宅基地補償安置的時候就是安置對象,普通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我們都可以選擇,唯有宅基地自建安置我們無法選擇。
原因想必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資格申請,宅基地自建是需要戶口作為支撐的,如果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是沒辦法選擇新的宅基地建房的,其他的補償我們都能得到。
法條依據:《重慶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人員安置對象應當從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的人員中產生。下列人員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六)因其他原因,戶口從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遷出進城落戶,但長期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且取得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p>
紹興市《上虞區(qū)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補償實施辦法》(虞政發(fā)〔2021〕9號)“第十五條戶的認定以戶為單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補償認定,戶主原則上以權證登記或批文等相關權源資料明確的戶名為準,無批文的以戶口簿上的戶主為準。戶主亡故或權屬合法轉移的,以最終認定的產權人為準?!?/p>
農村房屋拆遷即使戶口不在拆遷地也可以獲得補償安置,當然了要有合法繼承房屋的權屬證明作為依據,有了權屬證明其他都好說。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以合法房屋產權證明作為確定安置對象的依據,只要你有合法的房產證,拆遷的時候就是安置補償對象。
法條依據:《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五屆〕第162號)“第五十三條本條例規(guī)定的被征收人數量按戶計算。被征收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產權證書計戶?!?/p>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第二十三條(征收補償協(xié)議主體的確定)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應當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簽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決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計戶,按戶進行補償。被征收人以房地產權證所載明的所有人為準,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憑證、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所載明的承租人為準?!?/p>
雖然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有一定的區(qū)別,但是安置補償對象的認定方式卻是大同小異,首先你得有拆遷地合法房屋,有了房子拆遷的時候你才會變成被征收人,成了被征收人才能享受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當然有的地區(qū)對有戶無房人員有其他的補償方式,這次就不說了,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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