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滿足居轉戶條件為何申報還被退回?)
最近遇到一個朋友,說自己完全滿足居轉戶條件,申報落戶竟然被退回了,很是莫名其妙。
事情是這樣的,李先生2012年就到上海工作了,居住證2015年初辦理下來的,之前沒有想過落戶的事情,單位也是按照最低繳納了社保和個稅,2017年的時候自己開始創(chuàng)業(yè)開公司,社保個稅由自己的公司繳納,也是按照最低基數繳納,之后從網上了解到了相關落戶政策,才知道上海居轉戶對社保繳費基數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當時也咨詢了一些相關人士。
于是呢,在2019年4月份的時候,社保基數調整到了2倍以上,到今年的3月份,2倍以上的社?;鶖道U納已經滿3年,中間遇到了疫情又拖了2個月,6月份復工的第一天就把落戶申請?zhí)峤涣?,然而今天卻得到了人才中心的退回信息,說是2018年個稅是否按時繳納,2019年調整社?;鶖档囊罁鞘裁?,當時李先生就有點懵了。
根據上海居轉戶政策要求,持有居住證繳納社保個稅滿7年,最后3年繳納2倍以上的社保都滿足了呀,怎么還有這么多要求呢?找到來問了一個為什么。
那么接下來,我跟大家講一下問題在哪里?
1.前4年長期繳納最低社保和個稅,在落戶的人群中已經算是條件比較差的了;
2.上海每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是由員工上年度平均薪資決定的,沒有任何依據直接調整社保基數一定是有問題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先調整個稅繳費,然后次年再根據規(guī)定調整社?;鶖?;
所以,需要落戶的朋友一定要注重每一個細節(jié),到時候給人才老師一個完美的答卷,讓他們找不出瑕疵,也就可以順其自然地落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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