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山積分調整!入深戶優(yōu)勢更大)
最近,家長們最關心的,當屬肺炎疫情的進展。不過度過最危險的時期,上課、升學還要繼續(xù)。前不久,南山區(qū)就發(fā)布了2020年升學積分算法調整,新舊積分算法的變動具體如何?一起來看看吧!
繼寶安羅湖光明區(qū)進行積分算法調整后,南山教育局也發(fā)布了義務教育階段積分算法調整的意見征集,其中變化最大的“加分項”。
從積分的調整來看,變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項,增加了“戶籍加分”和“社保時長加分”,只要是深戶,無論是學區(qū)內、南山區(qū)、還是南山區(qū)外都可以加分;可見優(yōu)勢偏向于深圳戶籍。
另外就是家長們關心的,小產權房如何申請學位從積分調整來看,藍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來申請學位,無藍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沒有住房加分。
基礎分
戶籍、居住證對應分值
1、學位申請人是深圳戶籍人口,具體分3類:
A:學位申請人屬于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戶籍人口(學位申請人戶籍地址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位申請人父親或母親(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30分
B:學位申請人為南山區(qū)戶籍人口——26分
C:學位申請人是南山區(qū)以外深圳市其他區(qū)戶籍——20分
2、學位申請人是非深圳戶籍人口(含港澳籍),具體分4類:
D:學位申請人是非深圳戶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雙方中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證(含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均為深戶)——20分
E:學位申請人是非深圳戶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為非深戶籍但均辦理了居住證,且居住證在有效期內——18分
F:學位申請人是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其中一方為深戶或持有有效居住證,另一方未持有有效居住證——0分
G: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屬于享受相關政策優(yōu)惠人員——20分
房產情況加分
1、學區(qū)內持有未被學位鎖定的房產,具體分為7類:
A: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3年或3年以上(應為2017年8月31日前辦理合法持有手續(xù),且持有產權占比51%(含)以上,學位申請人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產申請學位,但前提是房產持有人與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登記信息應在同一地址)——40分
B: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3年以下2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辦理合法持有手續(xù),且持有產權占比51%(含)以上的房產可以用于申請學位;學位申請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產申請學位,但前提是房產持有人與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登記信息應在同一地址)——38分
C: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2年以下1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后至2019年8月31日之前辦理合法持有手續(xù),且持有產權占比51%(含)以上的房產可以用于申請學位;學位申請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產申請學位,但前提是房產持有人與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登記信息應在同一地址)——36分
D: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1年以下(2019年9月1日后辦理合法持有手續(xù),且持有產權占比51%(含)以上的房產可以用于申請學位;學位申請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產申請學位,但前提是房產持有人與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登記信息應在同一地址)——34分
E: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持有產權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30分
F: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20分
G:在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持有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15分
提示: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選擇對應的一項。
2、學區(qū)內租賃未被學位鎖定的房產(含用于申請學位的房產所持產權占比低于30%、使用戶口登記信息不在同一地址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申請學位等特殊情況),具體分為9類:
H: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20分注:可以用于申請學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專指住宅性質房產,其合法承租人將此類房屋轉租他人屬于違法行為,其他人員租賃此類房產不具備合法學位申請資格。
I:學位申請人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申請所在學區(qū)對應學位,但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與房產持有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登記信息不在同一地址——20分J:在所申報學校學區(qū)內持有住宅性質房產,持有產權占比低于30%(不含)——20分
K:租住住宅性質房產。租住5年以上(能夠提供2015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間在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連續(xù)不間斷“紅本”租賃合同)——15分
L:租住住宅性質房產。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能夠提供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之間在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連續(xù)不間斷“紅本”租賃合同)——12分
M:租住住宅性質房產。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能夠提供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間在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連續(xù)不間斷“紅本”租賃合同)——9分
N:租住住宅性質房產。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能夠提供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間在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連續(xù)不間斷“紅本”租賃合同)——7分
O:租住單位宿舍。租住2年(含2年)以上(租賃手續(xù)簽訂日期應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9分
P:租住單位宿舍。租住2年以下(租賃手續(xù)簽訂日期在2018年5月1日之后)——7分
深戶兒童申請人無房證明加分:
①學位申請人戶籍屬于其申請學校學區(qū)范圍內加12分。
②學位申請人戶籍屬于其申請學校學區(qū)范圍外加7分;
★辦理且能提供截至2020年4月30日仍在有效租期內且已滿1年的合法租賃憑證“紅本”才能積分,不能提供或不滿1年不能積分。
?、壑荒芴峁┧{本“房屋租賃信息”或“登記居住信息”均不能積分
社保加分
?。ㄍ瑫r繳納社保和醫(yī)療)
1、學位申請人為非深圳戶籍,根據(jù)其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繳納社會保險情況,分為2類:
A:截至2020年4月30日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均連續(xù)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且申請入學時其社??ň邆溆行褂霉δ埽▎斡H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10分
B:截至2020年4月30日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其中一方連續(xù)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且申請入學時其社??ň邆溆行褂霉δ堋?分
2、學位申請人為深圳戶籍——10分
加分項
★計生加分
學位申請人為獨生子女加1分。
★戶籍時長加分
根據(jù)學位申請人在基礎分項中所選擇的戶籍類別以及最后一次遷入該地址時間至2020年4月30日時長為加分依據(jù),具體分3類:
1、學位申請人屬于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內戶籍人口(學位申請人戶籍地址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位申請人父親或母親),截至2020年4月30日,學區(qū)內戶籍時長每滿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過7.5分;
溫馨提醒:學位申請人學區(qū)內戶籍時長不滿1年(戶口遷入日期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2、學位申請人為所申請學校學區(qū)外南山區(qū)戶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南山區(qū)戶籍時長每滿一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小君提醒:學位申請人南山區(qū)戶籍時長不滿1年(戶口遷入日期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3、學位申請人為南山區(qū)以外深圳市其他區(qū)戶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戶籍時長每滿一年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5分;
溫馨提醒:學位申請人深圳市戶籍不滿1年(戶口遷入日期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社保時長加分
1、截至2020年4月30日,社保連續(xù)繳納1年以上開始計分,之后每滿1個月(從社保連續(xù)繳納的第13個月開始計分)加0.1分,累計計算,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溫馨提醒:社保連續(xù)繳納不滿1年的(連續(xù)社保起始日期為2019年5月1日之后的),不具備學位申請資格。該加分項以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雙方繳納社保時間長的一方計。
2、初一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雙方繳納社保(同時繳納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不包含補繳)時長均超過72個月,且學位申請人具有深圳市小學6年學籍,該項加1.5分。
小一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雙方繳納社保(同時繳納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不包含補繳)時長均超過72個月,該項加1.5分。
3、學位申請人為深戶,該加分項按11.5分計;
溫馨提醒:就是說如果孩子是深戶,社保時長這一加分項直接為11.5分,不用再按時長算分;加上社保基礎分10分,總分為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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